全国水产原、良种审定委员会是在农业部领导下,主管全国水产原种、良种(包括品种、杂交种和引进种)审定的权威机构。于1991年6月开始筹备,同年12月成立了由25位专家组成的全国水产原、良种市定委员会。委员会的任务是:贯彻国家颁布的有关水产种质和苗种管理的法规和政策,指导水产原、良种的保护和开发利用等工作;依据《水产原、良种审定办法》,审定适合于全国、流域、区域水产养(增)殖的原种、良种;协助国家水产主管部门制定全国水产原、良种场建设规划及技术管理与生产管理办法;指导国家级水产原、良种场的建设工作。定期和不定期考核国家级水产原,良种场,向国家水产主管部门提出确认或取消资格的建议。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人,副主任委员三人,秘书长和办公室主任各一人。委员会下设淡水专业组和海水专业组,分别负责淡、海水原、良种的审定,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,办会室挂靠农业部渔业局。委员会每届为五年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