天津市水产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水产业的行政职能部门。
主要职责是:
1、贯彻执行市国家和本市有关水产业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、法规,负责渔政、渔 港监 督管理工作。
2、拟定全市水产业发展战略、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,组织协调全市水产业的发 展,负责水产基本情况统计。
3、负责水产业重大建设项目、水产商品基地建设项目、技术改造项目的立项、 论证和限额以内项目的审批。
4、保护、管理和科学利用开发全市渔业资源,保护渔业生态环境。
5、编制水产业科技发展规划,组织重大水产项目和新技术、新工艺、新产品的 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,指导水产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。
6、负责水产批发市场的规划和建设,拟定水产品流通的有关政策,组织水首业 产供销的信息收集、分析、处理工作;指导渔业经济体制改革。
7、参与协调水产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;负责渔业重大灾害和险情的抢救、抗 灾、救灾工作。
8、主管水产业涉外事务,审查水产重大引进项目和对外合资、合作项目,开展 水产业方面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。
9、管理局属企事业单位,监督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。
10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天津市水产局设14个职能处(室) 办公室、养殖处、海洋渔业处、渔政处、科技教育处、计划统计处、基建物资处 经济贸易处、财务劳动工资处、审计处、安全保卫处、监察室、组织部、宣传部
| 地 址:天津市河西区温州道一号 |
邮 编:3002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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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:(022)28331930 |
传 真:(022)28302367 |
